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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检测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检测

  • 所属分类:智能建筑工程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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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11-05 14:30:51
  • 服务概述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是智能建筑中的一个重要系统,是将与建筑物有关的暖通空调、给排水、电力、照明、运输等设备集中监视、控制和管理的综合性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检测是以计算机局域网为通信基础、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计算机控制系统,它具有分散控制和集中管理的功能。

建筑物内诸多的机电设备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相互联系,于是就需要完善的集中和自动化管理。建立机电设备管理系统,达到对机电设备进行综合管理、调度、监视、操作和控制,并达到节能的目的。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作用:

a)能提供整体监测,对机电设备故障作出即时察觉及分析,减少因小故障而引起的其他问题,同时节省时间和资金。

b)配合自控系统的节能程式操作,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

c)提供防范性保养,对可能发生的设备问题作出事先维修。

d)提高对楼宇的整体管理效率,节省人力和时间。


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讯息工期质量检验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加强工程的质量检查,做好随工检验,确保工程质量。


1.0.5 本细则中未涉及到的功能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当本细则中提出的检验及评估方法及要求与国标、行标不一致时,以国标、行标为准。


1.0.6 本细则由上海市智能建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3 建筑设备最监控系统检验内容及方法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检验采用现场检查及在线测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按以下相关国家标准以及设备厂家的技术标准和用户功能要求进行评估。


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范(JGJ/T 16-92)


2) 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定(HG/T20573-95)


3)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386)


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SDJ279-90)


5) 建设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6) 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131-90)


2.3.1 验收基本条件


在进行检验以前,系统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3.1.1 中央监控室


1)中央监控室用于安装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中央监控设备。中央监控室内所有设备有足够的安装和维护空间,并具备扩容空间。


2)中央监控室的环境满足第2.1.1.条的要求。


2.3.1.2 建筑物的供电电源符合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对供电电源的设计要求。


2.3.1.3 建筑物的照明符合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对视觉照明的设计要求。


2.3.1.4 建筑物各房间的室内空调环境符合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对空调的设计要求。


2.3.1.5 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相关的楼宇设备已全部安装调试结束。


2.3.1.6 根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文件,已完成系统的全部设备安装和调试工作。


2.3.1.7 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后的正常连续投运时间大于3个月。


2.3.1.8 具备了以下技术文件:


1) 工程说明,包括以下内容:


(1)系统选型论证;


(2)系统规模容量(被监控设备数及系统相应的输入/输出点数表);


(3)控制工艺说明;


(4)系统功能说明及性能指标等。


2) 竣工图(可在原设计图基本上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改绘),包括:


(1)系统结构图;


(2)各子系统控制原理图;


(3)系统设备布置与布线图(按楼层分别绘制);


(4)与系统监控相关的动力配电箱电气原理图;


(5)监控设备(检测器、执行器、DDC箱等)安装图;


(6)DDC站与中央管理工作站/操作员站的监控过程程序流程图;


(7)监控设备电气端子接线图;


(8)中央监控室设备布置图等。


3)BA系统设备产品使用说明书。


4)BA系统操作维护手册。


5) 工程测试记录,包括:


(1)单台设备启动及测试记录;


(2)监控点功能检查及测试记录;


(3)系统功能检查及测试记录;


(4)设备联运功能测试记录。


6)其他文件,包括:


(1) 系统供货合同及工程合同;


(2) 系统设备出厂测试报告及开箱验收记录;


(3) 系统施工质量检查记录;


(4) 相关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


(5) 相关的工程设计变更单;


(6) 系统试运行记录(包括夏季、冬季和过渡期工况)。


2.3.2 检验内容和要求


2.3.2.1 说明


本节所列的检验内容为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一般的设置情况,每一工程具体的检验项目内容与要求均以建筑设备工程(空调、通风、给排水、供配电、照明、电梯与自动扶梯)设计的工艺要求、系统工程设计文件与订购合同技术文件为依据确定,如有变更,需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


2.3.2.2 工程技术文件的检查


系统齐备第2.3.1.8条所规定的技术文件,若由于特殊原因缺少第2.3.1.8条的“6)其他文件”中所规定的部分资料,须书面说明情况并得到检测机构同意。


2.3.2.3 冷热源系统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对冷热源系统进行负荷调节、预定时间表自动启停与节能优化控制方式时,检测冷热源机房设备(冷热水机组、锅炉、热交换器、冷热水泵、冷却水泵、冷却塔及电动阀门等)的联运控制、供回水压差或供水温度的自动控制。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是否实现对冷热源机房设备进行运行参数、状态、故障等的监视、记录与报警,是否实现设备的运行指导与参数调整。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是否对冷热源进行能源计量与统计,以满足物业管理的要求。


2.3.2.4 空调与通风系统


建筑设备监控对空调系统进行温湿度调节、预定时间表自动启停与节能优化控制方式时,检测空调机组设备(风机、风阀、水泵、加湿器及电动阀门等)的联动控制、送风温度或寅温湿度的自动控制、启停控制。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是否实现对空调设备(风机、风阀、过滤器、水泵、加湿器、检测器、电动执行器及调节阀门等)进行运行参数、状态、故障等的监视、记录与报警,是否实现对寅与室外空气的温湿度与寅空气品质进行监视、记录与报警,是否实现室内空调设定参数的遥控调整。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除提供基本的PID控制功能和顺序控制功能外,是否提供串级、前馈、纯滞后时间补偿等控制功能,对空调系统是否实现以下控制内容:送风温湿度或回风温湿度的连续调节,根据室内外空气焓值作节能调节的运行,定静压的变风量( VAV)节能方式运行、空调系统末端分区域启停及电话拨号申请延长服务时间等,以满足种类用户的要求。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是否实现对建筑物内通风用送排风机的运行状态进行监视与遥控,局部重要区域(如停车库)是否能按空气环境要求自动控制送排风机启停。


2.3.2.5 变配电系统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是否实现对变配电系统进行电压、电流、有功力率、功率因数、用电量等各项参数的测量和记录,是否能显示电力负荷及上述各参数的动态图形,当参数值超出允许范围时是否产生报警信号。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是否实现对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的工作状态,故障状态监视,对电力变压器的温度进行监视,对应急发电机组的工作状态进行监测。


2.3.2.6 照明系统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对于公共照明设备(公共区域、走道、庭院等)是否能按日光照度或时间表为控制依据,预设程度控制灯组的开关,以实现节能方式运行;对于特殊场所的照度是否能按时间表预设程度进行调节;对于泛光照明设备与艺术照明设备是否能按需要或时间表自动组合灯光,以实现不同的效果。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是否安保系统及通道控制系统联锁动作,在发生非法入侵报警时自动开启报警区域的高光照明。


2.3.2.7 给排水系统


建筑设备监控是否实现对给水系统的水泵、水箱、减压阀、管道等设备进行流量、压力、液位、温度等参数的监测与报警,监视设备的运行状态与故障状态,是否能自动调整水泵转速与投运的水泵台数,联运相应的进出水阀门。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是否实现对排水系统的水泵、集水井、污水处理池、管道等设备进行流量、压力、液位等参数的监测与报警,监视设备的运行状态与故障状态,是否能自动调整水泵转速与投运的水泵台数,联运相应的进出水阀门。


2.3.2.8 电梯与电动扶梯系统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是否实现对建筑物内每一台电梯和电动扶梯的运行状态与故障状态进行监视。当电梯管理系统可提供通信接口传输电梯的相关数据时,系统是否能取得电梯运行方式与运行状态的必要信息。


原则上建筑设备临近系统不对电梯与电动扶梯进行控制。


2.3.2.9 中央管理工作站与操作员工作站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可按监控设备的规模和实际的需要设置一个中央管理工作站或一个中央管理工作站与多个操作员工作站。


中央管理工作站是否具有对所有监控点进行监视的功能,是否对部分控制点具有远程遥控功能。中央管理工作站是否采用汉化图形界面。以便于操作人员工作。中央管理工作站是否能实时记录各种运行状态信息、故障报警信息、各种统计数据,发生报警时有关系统的画面或数据能自动调出显示。中央管理工作站存储的历史数据时间是否大于三个月。


操作员工作站的功能与中央管理工作站相同,但监控与管理的范围仅限于授权的局部设备组,如变电站、冷冻机房等。


2.3.2.10 建筑设备监控与主要设备间的数据通信接口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是否与主要设备以数据通信接口方式相联。


主要设备系指冷水机组、热泵、锅炉、高低压配电柜、应急发电机组、电梯、电动扶梯、成套污水处理设备等,这些设备产品的控制器大多已采用计算机控制方式,并配有数据通信输出接口。当系统与主要设备以数据通信接口方式相联时,不仅减少了大量参量检测器的配置,而且掌握的主要设备运行状态大大多于传统方式、数据通信以双向方式传输时,还可以对主设备的工作参数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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