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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材料检测规范目前面临的一些问题

2020-11-03 15:01:09

这其中以构建较为健全的法律法规监督管理体系最为关键,从国家和地方两个方向予以细致化建筑工程材料检测规范,将职能责任进行落实和明确,并以多个方面确保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监督管理能够有法必依。

第一,对检测单位自身管理职责的落实明确。在检测单位当中,法人代表通常为检测单位的管理者,那么其便在检测机构的运作过程中负有直接的责任。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员开展检测单位工作业务的过程当中,其法人需承担终身的管理责任。在检测单位和委托单位进行检测合同的签订之时,需要将检测单位的法人代表承诺书予以提供,拥有一定的法律作用。

第二,对检测合同的管理制度文件进行不断健全,通过明确合同具体要求的方法明确双方的责任,完成对合同的备案监管,形成针对检测单位的责任。对于检测委托单位和被委托机构而言,双方需要形成具体的书面检测合同文件,尤其在合同签订人与日期方面需要予以重视,一旦发现检测合同中存有问题或者没有检测合同的时候,相应的检测报告也当作废,并且不能再作为竣工的验收文件使用。在工程项目的见证送样当中,检测单位需要和现场监管单位联合依照相应施工规范和方案予以合理检测审查,明确具体的送样人、时间以及数量多少,当然也包含了取样的方法,同时由检测单位与质量管理单位分别予以保存,落实监管的责任。

第三,针对很多关乎到建筑安全和质量的大型检测业务项目,例如: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检测委托合同与检测方案,需要以特定的审核制度作为依据,在检测机构进场之前,需要把检测方案与合同递交到当地的工程质检单位予以审批,获得有效备案之后才能够进行检测。实施编制委托方案与合同的时候,应该依据由质监局指定的编制规范加以合理编写,在其合同当中应该拥有范本之中列出的全部规定,不可以存在空漏项的情况。建筑工程常规检测项目当地的质监局需要针对这种大型检测工程项目实施随机抽取的旁站监督和检测审查。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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